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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工催化剂分技术委员会换届及征集委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04

各有关单位:

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工催化剂分技术委员会(SAC/TC63/SC10)是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在全国范围内负责石油炼制催化剂、无机化工催化剂、有机化工催化剂和环境保护催化剂等化工催化剂领域标准化工作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三届SAC/TC63/SC10工作已满五年,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开始筹备换届工作。本着广泛参与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第四届SAC/TC63/SC10委员,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国石油炼制催化剂、无机化工催化剂、有机化工催化剂和环境保护催化剂等化工催化剂领域的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公共利益方(包括教育科研机构、行政主管部门、检测及认证机构、社会团体)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标准化从业人员。

二、委员条件

1.熟悉石油炼制催化剂、无机化工催化剂、有机化工催化剂和环境保护催化剂等化工催化剂领域技术和业务,从事相关领域的生产、管理、应用、销售、检测等方面的工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热心标准化工作,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指能按时对标准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等反馈意见,出席标准审查会、年会以及参与标准化工作培训等相关活动,按时进行投票表决等)。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4.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从事与本专业有关的工作,并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任职单位应支持委员在任期内参加委员会各项工作及活动。每届委员任期五年,单位推荐人选应尽量在本届任期内保持稳定性。

5.符合《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且目前未在3个以上技术委员会同时担任委员。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的方式提出申请,由委员申请人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

2.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申请人登记表内填写的各项内容,确认无误后,由单位负责人在登记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工作单位名称应与加盖公章的名称一致,公章复印无效),推荐单位对申请人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请于2026年2月28日前,将登记表(word版)以及登记表盖章扫描件发至秘书处邮箱13813021015@163.com(邮件主题:第四届TC63/SC10候选委员登记表-单位简称-委员姓名)。经秘书处人员审核通过后,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单面打印,均需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并分别加盖公章),另附一张同底照片(用于制作证书,背面请注明姓名),一并邮寄至秘书处。

4.秘书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申报的委员候选人进行评审,择优形成新一届委员会组建方案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批。

5.所有报送资料将作为技术档案留存,不再退还本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延浩

联系电话:025-57794667,13813021015

电子邮箱:13813021015@163.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大厂葛关路699号

邮政邮编:210048





                                                              2026年1月4日



A-02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202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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