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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文物保护专用设施分技术委员会换届及征集委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16

各有关单位:

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文物保护专用设施分技术委员会(SAC/TC289/SC1)是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在全国范围内负责文物调查与考古发掘、文物保护、文物修复、文物风险管理、文物展陈、文物传承利用等专用工具、装具、装备及系统等等领域标准化工作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二届SAC/TC289/SC1工作已满五年,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开始筹备换届工作。本着广泛参与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第三届SAC/TC289/SC1委员,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文物保护专用设施分技术委员会主要负责文物调查与考古发掘、文物保护、文物修复、文物风险管理、文物展陈、文物传承利用等专用工具、装具、装备及系统等领域的标准制修订工作。现面向全国征集相关领域的有关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检测认证机构、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管理部门及用户单位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二、委员条件

1、从事文物保护专用设施相关领域的工作,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3、熟悉和热心本领域标准化工作,遵守技术委员会章程,积极参加分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包括按时对标准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等文件反馈意见,出席标准审查会、年会以及参与标准化工作培训等相关活动,按时进行投票表决等);

4、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且所在单位同意推荐,优先考虑原委员、参与过标准制修订及参加过标准培训的人员;

5、符合《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其他有关要求。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采用个人提出申请且由所在单位委派的方式进行材料报送,由委员候选人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

2、委员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申请人填写的各项内容,确认无误后,由单位负责人在委员登记表的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推荐单位对委员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请将粘贴照片(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委员登记表一式4份,于2026年2月28日前邮寄至分委会秘书处,同时将委员登记表电子文档(Word版及盖章PDF版)以“单位名称-委员姓名”的命名方式发送至秘书处邮箱;

4、分委会秘书处将根据有关规定,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定,在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确定第三届分委会委员名单,并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

5、所有申报资料将作为技术档案不再退还本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冀颖

联系电话:13501027667

电子邮箱:lijiying3237@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甲397号

邮政编码:100055

 


 

2026年1月16日


A-02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202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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