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关于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子光学系统分技术委员会换届及征集委员的通知
关于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子光学系统分技术委员会换届及征集委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23

各有关单位:

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子光学系统分技术委员会(SAC/TC103/SC6)是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在全国范围内负责电子光学系统等领域标准化工作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二届SAC/TC103/SC6工作已满五年,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开始筹备换届工作。本着广泛参与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第三届SAC/TC103/SC6委员,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为确保公平、公开、公正,现向生产、、经营、使用、消费、公共利益方(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政主管部门、检测及认证机构、社会团体)等方面的征集电子光学系统领域的专业人员,组建成为第三届技术委员会委员。

二、委员条件

1. 符合《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本人自愿,且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推荐。
       2.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3. 具有电子光学系统领域的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并具有较好的文字水平和外语水平。
      4. 掌握标准化基础知识,热心标准化事业,能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如对本专业技术标准的审查、参加标委会年会、参加标委会培训等)。
      5. 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的人员,并经其任职单位同意推荐。
      6. 同一人不应同时在3个以上技术委员会担任委员。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 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的方式,由委员候选人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

2. 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申请人登记表内填写的各项内容,确认无误后,由单位负责人在登记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复印无效),推荐单位对申请人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 表中申请人工作单位一栏与推荐盖章单位需完全一致;

4. 请于2026年2月28日前,在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信息公示系统中提交有关信息;将登记表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贴好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另附同底照片两张(背后注明姓名,用于制作委员证书),快递至秘书处;同时将填写好的登记表电子版(word版、盖章扫描件PDF版,命名:TC103-SC6-单位名称-姓名)发送至秘书处邮箱bzsbjw@126.com。

5.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择形成第三届技术委员会组建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批;

6. 所有申报资料将作为技术档案存档,不再退还本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梦影 

联系电话:010-68962582/5925

电子邮箱:bzsbjw@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十号院科技一号楼

邮政编码:100089

 

 

2026年1月23日


A-02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2025).doc
版权所有: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京ICP备09001239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政编码:100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