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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程塑料分技术委员会换届及征集委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11

各有关单位:

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程塑料分技术委员会(SAC/TC15/SC9)是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在全国范围内负责聚酰胺、聚碳酸酯等工程塑料领域标准化工作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三届SAC/TC15/SC9工作已满五年,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开始筹备换届工作。本着广泛参与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第四届SAC/TC15/SC9委员,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国范围内聚酰胺、聚碳酸酯等工程塑料领域的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消费者、公共利益方(如教育科研机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检测及认证机构、社会团体)等单位的标准化从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二、委员条件

1、熟悉工程塑料领域业务工作,从事相关领域的生产、科研、管理、应用、销售、检测等方面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的专家或技术骨干。

2、掌握标准化基础知识并热心从事标准化工作,能积极参加本领域标准化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包括但不仅限于按时对标准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等反馈意见,积极参加标委会组织的标准审查会、工作会议、年会、标准化工作培训等各项活动,按时进行投票表决等,对相关领域国际标准提案提出意见,主动为标准化工作建言献策,能够代表所在单位完成本届(五年)任期内相关工作。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具备较好的文字水平和外语水平。

4、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的人员,从事与本专业有关的工作,并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任职单位应支持委员在任期内参加委员会各项工作及活动。每届委员任期五年,单位推荐人选应尽量在本届任期内保持稳定性。

5、符合《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如同一人不得同时在3个以上技术委员会担任委员等。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的方式提出申请,由委员申请人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登记表各项内容,单位负责人在登记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推荐单位对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请于2026年3月17日前,将登记表(word版)以及登记表盖章扫描件发至秘书处邮箱tc15sc9@126.com(邮件主题:第四届TC15/SC9候选委员登记表-单位简称-委员姓名)。经秘书处审核通过后(邮件通知),将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单面打印,每份均贴本人正面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或彩打电子照片)、另附同底照片1张(用于制作证书,背面请注明姓名),一并邮寄至秘书处。

3、秘书处将根据有关规定,对申报的委员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形成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四届工程塑料分技术委员会组建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批。

4、所有报送资料须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提交,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申请。所有邮寄资料将作为技术档案存档,不予退还。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力荣

联系电话:028-85558502

电子邮箱:tc15sc9@126.com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30号

邮 编:610041


 

2026年2月11日


A-02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202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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