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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X射线设备及用具分技术委员会换届及征集委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27

各有关单位:

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X射线设备及用具分技术委员会(SAC/TC10/SC1)是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在全国范围内负责医用X射线设备及用具等领域标准化工作的专业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第八届SAC/TC10/SC1工作即将满五年,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开始筹备换届工作。本着广泛参与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第九届SAC/TC10/SC1委员,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国范围内从事医用X射线设备及用具相关领域的生产、经营、使用和公共利益方(包括教育科研机构、行政主管部门、检测及认证机构、社会团体)等单位的专业人员。

二、委员条件

1.从事医疗器械或临床相关专业领域工作8年以上或在相关领域有突出业绩,熟悉医用X射线设备及用具领域业务工作,了解国内外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了解国内外本专业领域标准前沿信息和技术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良好的外语水平。

2.具有高级以上(含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者具有与高级以上(含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原则上年龄在65周岁以下的在职人员(院士、行业知名专家除外),身体健康。

3.申请担任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的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者具有与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4.掌握医疗器械标准化基础知识,参加过医疗器械标准化知识培训并参与过2项以上医疗器械相关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曾在相关标委会担任过委员/观察员或在国际标准组织担任过相应职务/注册专家的优先考虑。

5.掌握标准化知识,热心医疗器械标准化事业,能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6.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的人员并经其任职单位同意推荐,所在单位支持医疗器械标准化工作,承诺提供必要工作条件。

7.符合《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其他有关要求,符合标委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且目前未在3个及以上技术委员会同时担任委员。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

2.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登记表各项内容并对真实性负责,单位负责人在登记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且与登记表中单位名称一致),同一法人单位推荐的委员人选不得超过3人。

3.请于2026年6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一并提交秘书处:

(1)纸质材料:将委员登记表纸质材料一式4份(每份登记表照片栏粘贴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或彩色打印,并加盖公章)、另附1张同版照片(背后注明姓名),邮寄至秘书处;

(2)电子版材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word版+签字盖章后扫描版),以及满足委员任职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技术职称材料、工作经历和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说明),发送至秘书处邮箱(邮件主题为:委员报名-单位简称-姓名);

(3)说明:“参加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时间”,若是第一次参加,填写“/”,对不适用的内容,填写“/”。

4.秘书处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委员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形成第九届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X射线设备及用具分技术委员会组建方案,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并同意后,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未入选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5.所有报送资料将作为技术档案不再退还本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智勇

联系电话:024-83780149,13940385782

电子邮箱:tc10sc1@163.com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麦子屯600-1号,辽宁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院

邮政编码:110171



2026年05月27日



A-02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202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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