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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气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含氟气体分技术委员会换届及征集委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1

各有关单位:

全国气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含氟气体分技术委员会(SAC/TC206/SC3)(以下简称“含氟气体分会”)是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在全国范围内负责含氟气体等领域标准化工作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届TC206/SC3工作已满五年,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总局令191号)的相关要求,现开始筹备TC206/SC3换届工作。本着广泛参与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第二届TC206/SC3委员,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委员应当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可以来自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消费者、公共利益方等相关方。来自任意一方的委员人数不得超过委员总数的1/2。教育科研机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检测及认证机构、社会团体等可以作为公共利益方代表。

二、委员条件

1.技术职称:委员必须为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的人员,并经其任职单位同意推荐。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应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委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2.专业技术水平: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应为含氟气体领域内的技术专家,在本专业领域内享有较高声誉,具有影响力。委员应为含氟气体领域内的专家或技术骨干,从事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熟悉本专业的业务,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较好的文字水平和英语水平。

 3.标准化工作水平:熟练掌握标准化基础知识,热心标准化事业,遵守技术委员会章程,能积极参加技术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履行委员的职责和义务。能够认真负责地对标准三稿提出意见和建议;能及时提出本领域标准课题。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委员候选人应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登记表,单位负责人在登记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推荐单位对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请于2022年5月10日前,将委员登记表纸质材料3份(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并加盖公章),另提交同底照片2张,邮寄至含氟气体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同时须提交登记表电子文档(word版,含电子版照片)。

 3、根据规定,含氟气体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将对申报的人员进行评议,通过对报名单位及个人工作能力的综合评定,确定第二届含氟气体分技术委员会名单,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

四、联系方式

秘书处承担单位:浙江省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杭州天目山路387号 

邮   编:310023

联系人:史婉君

电 话:13819179992   0571-87671419

电子邮箱:shiwanjun@sinochem.com

 

                                  2022年4月11日


A-02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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