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全国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79)是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在全国范围内负责纳米技术领域标准化工作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三届TC279工作已满五年,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总局令191号)的相关要求,现开始筹备换届工作。本着广泛参与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第四届TC279委员,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征集纳米技术领域的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消费者、公共利益方(包括教育科研机构、行政主管部门、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委员人选。第三届技术委员会的委员可以连任,但需要重新登记。
二、委员条件
1、从事纳米技术领域或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熟悉相关技术应用,在纳米尺度测量、纳米尺度加工、纳米尺度材料、纳米尺度器件、纳米尺度生物健康安全、纳米尺度电子系统等细分技术应用领域有一定专长,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3、熟悉和热爱本领域的标准化工作,能积极参加技术委员会活动,自觉遵守《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按时对标准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等反馈意见,出席标准审查会、年会以及参与标准化工作培训等相关活动,按时进行投票表决等);
4、具备较好的外语水平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5、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并经其任职单位同意推荐,能够完成本届5年任期。任职单位应支持委员参加委员会各项工作及活动;
6、委员及其任职单位须符合《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申请担任委员的人员需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1)和《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2);
注1:每位委员需提供2份粘贴近期二寸免冠照片的纸质表格、电子版表格、以及2张近期二寸免冠照;
注2:纸质表格的“单位意见”栏内,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的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公章复印无效)。推荐单位对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请于2022年11月06日前,将委员登记表纸质材料2份(贴好照片,并加盖公章),另附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邮寄至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同时须提交委员登记表电子版(含电子照片)、委员基本信息表电子版至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3、根据相关规定,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将对申报的委员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后,拟定第四届技术委员会委员名单,报主管部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批;
4、所有报送资料将作为档案留存,不再退还本人。
四、联系方式
秘书处承担单位:国家纳米科学中心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一条11号
邮编:100190
联系人:高洁
电话:010-82545672
电子邮箱:gaoj@nanoctr.cn
2022年10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