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灯具分技术委员会(SAC/TC224/SC2)是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在全国范围内负责灯具等领域标准化工作的专业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第三届SAC/TC224/SC2工作已满五年,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开始筹备换届工作。本着广泛参与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第四届SAC/TC224/SC2委员,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代表性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组织、管理部门、认证机构、检测机构、生产企业及使用单位等方面,征集从事标准化及相关活动的专业人员。
二、委员条件
1、灯具及相关领域的专家,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备相关标准化工作经验;
2、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3、具有较好的文字水平和外语水平;
4、熟悉和热心本领域标准化工作,遵守分标委章程,积极参加分标委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如按时对标准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等反馈意见,出席标准审查会和标准复审、按时参加分标委年会以及参与标准化工作培训等相关活动,按时进行投票表决等);
5、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且所在单位同意推荐,优先考虑原委员、参与过标准制修订及参加过标准化培训的人员;
6、符合《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其他有关要求。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申请人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
2、委员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申请人填写的各项内容,确认无误后,由单位负责人在委员登记表的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与登记表中单位名称一致),推荐单位对委员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请于2024年8月5日前,将委员登记表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另附同底照片两张)邮寄至秘书处,同时提交委员登记表电子文档(邮件主题为:“委员登记表-单位名称-委员姓名”);
4、分标委秘书处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委员候选人进行综合遴选评估,形成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灯具分技术委员会组建方案,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批;
5、所有报送资料将作为技术档案不再退还本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丽丽
联系电话:021-51097935-3083
电子邮箱:jiangll@sqi.org.cn
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江月路900号2号楼
邮政编码:201114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