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全国照相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照相器材与图像输出设备分技术委员会(SAC/TC107/SC2)是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在全国范围内负责照相器材与图像输出设备领域标准化工作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五届SAC/TC107/SC2工作将届满五年,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开始筹备换届工作。本着广泛参与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第六届SAC/TC107/SC2委员,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照相器材与图像输出设备领域(包括:摄影滤镜、三脚架、摄影灯具、各类摄影辅助器材、彩色照片冲印设备、数码照片输出机等)相关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消费者和公共利益方(教育科研机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检测及认证机构、社会团体)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委员条件
1.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从事相关技术工作或管理工作5年以上(含5年)的在职人员。
2.熟悉照相器材与图像输出设备专业领域业务工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较好的文字水平和外语水平。
3.熟悉并热爱标准化工作,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遵守标委会章程,严格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任期内积极参加全国照相机械标委会照相器材与图像输出设备分技术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按时对标准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等反馈意见,出席标准审查会、年会以及参与标准化培训等相关活动,按时进行投票表决等)。
4.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的人员,并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且目前未在3个以上技术委员会同时担任委员。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采用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支持的方式,由委员候选人如实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
2.委员候选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查申请人填写的各项内容,确认无误后,由单位负责人在委员登记表的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与登记表中单位名称一致)。委员候选人所在单位对委员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请于2024年11月23日前,将登记表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单面打印、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签字并分别加盖公章(复印公章无效),另附二寸彩色照片两张(背面注明姓名,用于制作委员证书等用途),邮寄至全国照相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同时将电子文档(word版,含电子照片)发邮件至244895198@qqcom,邮件主题为:第六届全国照相机械标委会委员登记表-单位简称-姓名。
4.到截止期未收到委员申请材料,视为相关单位放弃申请。所有报送资料将作为技术档案归档,不再退还本人。
5.全国照相机械标委会秘书处按有关规定将对报名单位和委员候选人资质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全国照相机械标委会照相器材与图像输出设备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名单,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丽华(15858276970)
联系电话:0571-87167051
电子邮箱:244895198@qq.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60号5幢2楼
邮政编码:310013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