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炭素材料分技术委员会(SAC/TC183/SC15)是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在全国范围内负责炭素材料(不包括机械电机用的电炭制品)领域标准化工作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三届SAC/TC183/SC15任期届满五年,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开始筹备换届工作。本着广泛参与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第四届SAC/TC183/SC15委员,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炭素材料及其相关领域的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消费者、公共利益方(包括行政主管部门、教育科研机构、检测及认证机构、社会团体)等单位征集委员人选。
二、委员条件
1.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2. 熟悉本专业领域业务工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 掌握标准化基础知识,热心标准化事业,能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4. 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的人员,并经其任职单位同意推荐;
5. 技术委员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 采取单位推荐的方式,由单位推荐委员候选人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
2. 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申请人登记表内填写的各项内容,确认无误后,由单位负责人在登记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工作单位名称应与加盖公章的名称一致),推荐单位对申请人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 每届委员任期五年,推荐单位建议人选应能在本届任期内保持一定稳定性;
4. 请于2025年1月15日前将委员登记表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并分别加盖公章(单面打印,均需粘贴或彩色打印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另附一张同底照片(用于制作证书,背面请注明姓名),一并邮寄至秘书处,同时将登记表(word版)发送至秘书处邮箱(邮件主题:TC183SC15委员登记表-单位简称-姓名);
5. 秘书处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委员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提出第四届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炭素材料分技术委员会组建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批;
6. 所有报送资料将作为技术档案留存,不再退还本人。
四、联系方式
SAC/TC183/SC15秘书处: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联系人:王晓远
联系电话:010-65226971,18811023579
电子邮箱:wangxiaoyuan@cmisi.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74号
邮政编码:100730
附 件: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