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全国光电测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87)是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在全国范围内负责光电测量系统名词术语、通用技术、应用技术、光电器件、光电材料特性、光电系统性能参数的校准与测量方法,还包括光电器件与光电测量系统的光学要求、环境要求、机械要求与安全性要求,光电测量系统功能接口等等领域标准化工作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三届SAC/TC487工作已满五年,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开始筹备换届工作。本着广泛参与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第四届SAC/TC487委员,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与光电测量领域相关的研发、设计、生产、检测、使用等方面的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大专院校、检测及认证机构、行业协会(学会)、政府机构等相关方代表。
二、委员条件
1. 具有高级以上(含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2. 熟悉光电测量领域的相关工作,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一定的学术成就和行业影响力;
3. 研究方向与光电测量标准体系结构覆盖保持一致,包括基础通用、光学基本量测量、光电系统成像测量、先进制造光电测量、空间光电测量、生物光学测量、集成电路光电测量、光通信测量(光子集成)、无人感知系统九个方向;
4. 掌握前沿或新兴技术领域知识,了解行业动态,能提出具有竞争力的特色标准者优先;
5. 重视和关注标准,掌握标准化基础知识,热心标准化工作,有标准制定经历者优先;
6. 具有较好的文字水平和外语水平;
7. 能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如对本专业技术标准的审查、对国际标准提案提出意见等),或在三大国际标准组织(ISO/IEC/ITU)、WG、SWG中担任职务、专家或注册专家者优先;
8. 积极参与标委会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9. 在我国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的人员,并经其任职单位同意推荐。每个委员单位委员不超过2人。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 采取委员推荐、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所在单位的推荐方式,同一人员不能在3个以上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担任委员。由委员候选人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详见附件);
2. 委员登记表由推荐单位领导审核,确保其真实性并签署意见,加盖法人签名章和法人单位公章(大专院校加盖学校公章,不加盖学院章);
3. 请于2025年5月14日前,将《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电子版提交秘书处审核,信息无误后提交纸制版一式四份(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以及同底照片1张(背后注明姓名,用于制作委员证书),邮寄至全国光电测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同时将《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全国光电测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邮箱;
4. 秘书处将根据相关规定,由主任办公会对申报的委员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形成第四届全国光电测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建方案,报至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批。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麻云凤、王璞
联系电话:010-82178676;010-82178666
电子邮箱:gdclbwh@aircas.ac.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邓庄南路9号
邮政编码:100094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