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文件检验分技术委员会(SAC/TC179/SC10)是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在全国范围内负责文件检验等专业领域标准化工作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届SAC/TC179/SC10工作已届满五年,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启动SAC/TC179/SC10换届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第二届SAC/TC179/SC10委员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全国刑事技术、法庭科学领域标准化的技术归口工作。现征集文件检验专业领域内相关管理部门、鉴定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等方面的专业人员担任委员职务。
二、委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开拓创新,廉洁公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掌握标准化基础知识,热心标准化事业,遵守技术委员会章程,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三)从事文件检验专业领域的技术工作,在检验鉴定、科研教学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
(四)具有副高级及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与之相应的职务职级。
(五)保证有充足的时间参加技术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标准化活动,包括积极参加工作会议,按时对标准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等文件反馈意见等。
(六)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并经其任职单位同意推荐。
(七)目前未在3个及以上技术委员会(含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同时担任委员,且符合《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其他有关要求。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申请人需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1)一式2份,正反面打印,另附白底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1张(背面请注明姓名)。
(二)推荐单位负责审查委员登记内容,由单位负责人在《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单位意见”栏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工作单位名称须与公章一致;公章复印无效;同一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相同)在同一分技术委员会的委员不超过3名。
(三)请于2025年10月19日前将委员登记表纸质版和照片邮寄至秘书处(以邮戳时间为准,通讯地址见下方),同时点击本网页上的“我要加入”填报相关信息。所填信息须与委员登记表纸质版保持一致。
(四)刑标委秘书处和文件检验分技术委员会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委员人选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委员名单,报主管部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姿含
联系电话:010-66269480
电子邮箱:wjc@cifs.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7号
邮政编码:100038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