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8)是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在全国范围内负责核能专业领域标准化工作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下设辐射防护分技术委员会(SAC/TC58/SC2)、反应堆技术分技术委员会(SAC/TC58/SC3)、放射性同位素分技术委员会(SAC/TC58/SC4)、核燃料技术分技术委员会(SAC/TC58/SC5)、核聚变分技术委员会(SAC/TC58/SC6)等5个分技术委员会。第六届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8)及其4个分技术委员会(SC2、SC3、SC4和SC5)、第一届核聚变分技术委员会(SC6)任期即将满5年,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开始筹备换届工作。本着广泛参与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第七届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58)及其4个分技术委员会(SC2、SC3、SC4和SC5)、第二届核聚变分技术委员会(SC6)委员人选,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8)以及辐射防护分技术委员会(SAC/TC58/SC2)、反应堆技术分技术委员会(SAC/TC58/SC3)、放射性同位素分技术委员会(SAC/TC58/SC4)、核燃料技术分技术委员会(SAC/TC58/SC5)、核聚变分技术委员会(SAC/TC58/SC6)等5个分技术委员会主要负责包括核能名词术语、辐射防护、反应堆技术、放射性同位素与辐射加工、核燃料技术、核聚变技术等专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对口ISO/TC85。现征集以上领域的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公共利益方(教育科研机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检测及认证机构、社会团体)等相关单位委派的委员人选。
二、委员条件
1.以上领域内的专家或技术骨干,熟悉本专业的业务和标准化业务,对本专业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2.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现仍从事与本专业有关工作的在职人员;
3.熟悉和热心标准化工作,遵守技术委员会章程,积极参加技术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履行委员的职责和义务;
4.具有较好的文字水平和外语水平;
5.所在单位同意推荐;
6.为保证延续性,本届委员如能够继续履职,征得委员单位同意,建议继续保留。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委员候选人应如实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每份贴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正反面打印),另附同底的照片1张(背后注明姓名,用于制作委员证书)。
2.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登记表内容真实性,在登记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推荐单位对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同一单位在同一技术委员会任职的委员不得超过3名;同一人不得同时在3个以上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担任委员。
3.上述材料及照片,请于2025年10月28日前一并邮寄至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同时须将电子版资料(Word版,以“TC58-单位名称+委员姓名”为邮件主题)发送至秘书处联系人邮箱。
4.秘书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申报委员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通过对申报单位及个人工作能力和水平的综合评定,择优确定委员建议名单,形成第七届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58)及其4个分技术委员会(SC2、SC3、SC4和SC5)、第二届核聚变分技术委员会(SC6)委员组建方案,报主管部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批。
5.所有申报资料将作为技术档案留存在秘书处,不再退还。
四、联系方式
委员会秘书处: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联系人:刘立坡(010-62888502、15011410107)
张 鑫(010-88828760、13811982934)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43号中核战略规划研究总院
邮 编:100091
E-mail:zhangx@cinis.com.cn
附件: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