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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换届及征集委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1

各有关单位:

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9)是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在全国范围内负责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文物调查与考古发掘、文物保护、博物馆及其信息化和信息建设领域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三届TC289工作已满五年,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开始筹备换届工作。本着广泛参与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第四届TC289委员,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征集文物领域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文物博物馆单位、教育科研机构、企业、社会团体、检测及认证机构等重要相关方代表。优先聘用符合以下要求单位推荐的委员:

(一)在一个或者多个文物专业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技术实力;

(二)较大的文物行业影响力;

(三)积极开展文物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

(四)成立文物标准化专业机构或者承担文物标准化技术组织秘书处工作。

 二、委员条件

(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年龄不超过60岁(截至2022年6月30日)。

(二)熟悉文物专业领域业务工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掌握标准化基础知识,热心标准化事业,能积极参加文物保护标准化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包括按时对标准立项建议、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等反馈意见,按时参加标准技术审查和复审,按时参加文标委年会以及标准化工作培训,按时进行投票表决等)。

(四)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的人员,并经其任职单位同意推荐;
       (五)符合《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其他有关要求。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采用单位直接推荐或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的方式,由委员候选人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

(二)委员候选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查登记表各项内容,确保其真实性,确认无误后由单位负责人在登记表“单位意见”一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与登记表中工作单位名称一致)。

(三)请于2022年8月20日前,将委员登记表纸质材料一式四份(正反面打印,“二寸彩色照片”处需粘贴本人近期照片),另附同底照片2张(背后注明姓名),邮寄至秘书处,同时提交登记表电子版(word版本)、扫描版(pdf版,需有本人照片、公章)至秘书处邮箱(邮件主题为:推荐委员-单位名称XXX-姓名XXX)。

(四)委员名单经秘书处审核通过后,根据相关规定综合提出TC289第四届技术委员会委员推荐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批。

 (五)所有报送资料将作为技术档案留存,不再退还本人。

  四、联系方式

  秘书处承担单位: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高原街2号

  邮  编:100029

  联系人:高峰、王臣立

  电  话:010-84652156

  电子邮箱:wbwmsc@cach.org.cn

 

   附件: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2022年7月21日


A-02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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