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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建筑节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换届及征集委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6

各有关单位:

全国建筑节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52)是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在全国范围内负责建筑节能产品、材料、建筑节能管理、评价及方法等领域标准化工作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届TC452工作已满五年,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总局令191号)的相关要求,现开始筹备全国建筑节能标委会换届工作。本着广泛参与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第二届TC452委员,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国范围内建筑节能领域具有代表性的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公共利益方等(如教育科研机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检测及认证机构、社会团体)等单位的专业人员。

 二、委员条件

 1、在建筑节能领域从事标准、管理、生产、科研、教学和检测等方面工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外语水平。

 2、具有高级以上(含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3、掌握和熟悉标准化基础知识,热心标准化工作,能遵守委员会章程,积极参加技术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如按时进行标准投票表决,对标准稿反馈意见,参加标准审查、复审会议及技术委员会工作会议等);

 4、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并经其任职单位同意推荐。

 5、符合《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91号)的其他有关要求。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批准的方式,由委员候选人如实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

 2、推荐单位应负责审查委员登记表各项内容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单位负责人在该委员登记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请于2022年10月31日前,将《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纸质材料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正反面打印),另附同底照片1张(背后注明姓名,用于制作委员证书),邮寄至标委会秘书处;同时将登记表电子文档(word版)发至秘书处邮箱(邮件主题: SAC/TC452-单位名称-委员姓名)。

 4、秘书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申报委员候选人进行评议,通过对推荐单位及个人工作能力的综合评定,拟定第二届技术委员会委员建议名单,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批。

 5、所有报送资料将作为技术档案不再退还本人。

 四、联系方式

 秘书处承担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环境与能源研究院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

 邮 编:100013

 联 系 人:宋波、朱晓姣、张圣楠

 电 话:010-64517105 、010-84287651-8004/8006

 电子邮箱:jzjnbwh@163.com



2022年9月26日


A-02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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