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拟对全国轻质与装饰装修建筑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木塑复合材料分技术委员会(SAC/TC195/SC2)的秘书处承担单位进行调整,现将其秘书处承担单位调整方案(见附表)公开征求各有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各有关单位可进入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信息公示系统发表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4年1月20日(以意见和建议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023年12月20日
附表:
全国轻质与装饰装修建筑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木塑复合材料分技术委员会调整秘书处承担单位调整方案
技术委员会编号 | 技术委员会名称 | 现秘书处承担单位 | 调整后秘书处承担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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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C/TC195/SC2 | 全国轻质与装饰装修建筑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木塑复合材料分技术委员会 | 国家建筑装修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河南省产品质量检验技术研究院 |
调整原因 | |||
        因河南省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原国家建筑装修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资产、编制、人员和职能均划转入河南省产品质量检验技术研究院,不再保留国家建筑装修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特此将秘书处承担单位变更为河南省产品质量检验技术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