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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宇航技术及其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空间环境分技术委员会换届及征集委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3

各有关单位:

全国宇航技术及其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空间环境分技术委员会(SAC/TC425/SC1)是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在全国范围内负责空间环境领域标准化工作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三届SAC/TC425/SC1任期将满五年,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开始筹备换届工作。本着广泛参与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第四届SAC/TC425/SC1委员,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国空间环境相关领域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消费者和公共利益方(教育科研机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检测及认证机构、社会团体)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委员条件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从事相关技术工作或管理工作5年以上(含5年)的在职人员。

  2.熟悉空间环境专业领域业务工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较好的文字水平和外语水平。

  3.掌握标准化基础知识,热心标准化事业,任期内积极参加全国空间环境标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包括按时对标准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等反馈意见,出席标准审查会、年会以及参与标准化培训等相关活动,按时进行投票表决等)。

  4.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的人员,并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已在本委员会前届担任过委员的宜优先考虑),任职单位应支持委员参加委员会各项工作及活动。每届委员任期五年,推荐单位建议人选应能在本届任期内保持一定稳定性,且目前未在3个以上技术委员会同时担任委员。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采用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支持的方式,由委员候选人如实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

  2.委员候选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查申请人填写的各项内容,确认无误后,由单位负责人在委员登记表的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与登记表中单位名称一致)。委员候选人所在单位对委员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请于2024年8月3日前,将登记表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单面打印,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签字并分别加盖公章(复印公章无效),另附二寸彩色照片两张(背面注明姓名,用于制作委员证书等用途),邮寄至空间环境标委会秘书处。同时将电子文档(word版,含电子照片)发邮件至秘书处电子邮箱(lichh@nssc.ac.cn),邮件主题为:第四届全国空间环境标委会委员登记表-单位简称-姓名。

  4.到截止期未收到委员申请材料,视为相关单位放弃申请。所有报送资料将作为技术档案归档,不再退还本人。

  5.全国空间环境标委会秘书处按有关规定将对报名单位和委员候选人资质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委员名单,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昌宏

 联系电话:13601365171

 电子邮箱:lichh@nssc.ac.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京密北二街中国科学院国家空间科学中心

 邮政编码:101400

  

 附 件: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2024年7月3日         


A-02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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