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拟对全国暖通空调及净化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空调和制冷分技术委员会(SAC/TC143/SC4)的秘书处承担单位进行调整,现将其秘书处承担单位调整方案(见附表)公开征求各有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各有关单位可进入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信息公示系统发表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18日(以意见和建议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024年8月18日
附表:
全国暖通空调及净化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空调和制冷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调整方案
技术委员会编号 | 技术委员会名称 | 现秘书处承担单位 | 调整后秘书处承担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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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C/TC143/SC4 | 全国暖通空调及净化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空调和制冷分技术委员会 | 国家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调整原因 | |||
        第一届全国暖通空调及净化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空调和制冷分技术委员会(SAC/TC143/SC4)工作已满5年,现正在筹备换届工作。原秘书处承担单位国家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现已更名为国家空调设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为隶属于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的非法人单位,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总局令191号)的规定,技术委员会的秘书处承担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原秘书处承担单位已不能满足要求,因此特申请将秘书处承担单位由“国家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变更为“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